基层11月23日(全媒体记者 穆拉迪力·阿卜杜拉)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解决群众关心、操心的问题。11月18日上午,洛浦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了此次案款集中发放。
今年以来,洛浦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82件,共执行到位3.66亿元,同时切实做好执行案件中生活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争取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此次活动,洛浦县人民法院对35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5.13万元。
申请执行人买买提江·艾麦尔说:“我从2020年5月开始在杭桂镇一家公司务工75天,工资8750元一直被拖欠,我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今天工资得到了解决,感谢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
洛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丹说:“今天,我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安排举行案款发放日活动,是为了让每一位农民工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更有获得感。今年出台的法律法条对于拖欠农民工5000元以上,判处3-5年有期徒刑。今后我们会加大执法、执行力度,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法律的保护。”
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 穆拉迪力·阿卜杜拉 摄
洛浦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传递执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见到新气象、更有获得感。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是洛浦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充分展示了洛浦县人民法院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