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交无证,“偷梁换柱”双双受罚!

2021-12-09 19:00:56 作者:折树艳

基层12月9日(通讯员 折树艳 王建全)12月7日,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一起“有证交无证”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新疆和硕:有证交无证,“偷梁换柱”双双受罚!

当天22时许,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水河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豫L牌照的大型车辆,在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该车驾驶人张某程向执勤民警只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并声称驾驶证忘带了。经民警进一步询问以及通过公安交管平台查询确认得知,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张某寿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而张某程根本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有证交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张某程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张某寿讲,他们是从库尔勒出发去河南,想着路途遥远,刚开始让张某程先开一段距离,后半夜的时候由张某寿本人在换着开,没想到才刚行驶100公里左右,途经和硕县就遇到了和硕交警检查,张某寿对自己明知张某程没有驾驶证却还把车辆交予对方驾驶的行为后悔不已。民警依法对二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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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折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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