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突现派出所警察变身“饲养员”

2021-08-18 13:42:39 作者:--

基层8月18日讯(通讯员 袁伟年)811日上午,经过新疆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回庄边境派出所民警们的连续3天的精心养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被民警们成功放归大自然。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突现派出所新疆移民管理警察变身“饲养员”

(图为民警为受伤的红隼喂食物)

89日,我们的营区哨兵执勤过程中发现了它,看它长得很像老鹰,当时它的头和身子着地,一直趴在那不动,看着它应该是受了伤,可我们又不确定它是哪种动物,当时我和友们只能找来一个笼子把它喂养起来。”最先发现这支红隼的民警胡俊雄说。

为了弄清楚这只怪鸟的来历,胡俊雄和战友们将这支怪鸟暂时安置在营区内,看着它的腿部有流血的迹象,民警们对它的腿部进行了消毒处理,并对受伤部位进行了精心的包扎。进过网上查阅,最终确定了这只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得知红隼平常喜欢单独活动,尤以傍晚时最为活跃,胡俊雄和战友们隔一段时间就给它喂水、喂肉,给它做了简易的窝(但是它嫌弃、不领情)

经过三天的朝夕相处,胡俊雄对红隼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喙较短,飞行速度快,常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以猎捕大型昆虫、小型鸟类和小哺乳动物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新疆伊犁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在此呼吁:请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善待野生动物。另外,居民如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和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拨打电话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让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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