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9月27日讯(通讯员 折树艳 王菲婷)“喂,110吗?我的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冒起白烟,现在已经停靠在路边了,你们赶紧派人来帮帮我,我害怕它爆炸。”
9月26日下午5点,和硕县公安局特吾里克派出所接到警情,称287县道上距离县城500米处,有一辆汽车在行驶途中自燃,情况危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途中与附近警力及消防救援队取得联系,请求前往支援。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墨蓝色商务别克车头冒着黑烟,没等靠近,火苗“嚯”的一声从汽车引擎盖冲出,顷刻间整个引擎盖被大火覆盖,并向车身蔓延,一旦火势蔓延至油箱,极有可能引发爆炸,危及过往车辆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场民警迅速处置,一方面从警车上取出手持式灭火器灭火,尽力压制火势,确保不向油箱方向蔓延;另一方面疏导围观群众、车辆,保障消防救援车辆无障碍驶入。就在此时,消防救援力量及时赶到,警消协作,很快将大火扑灭,险情终于得以解除,事件中无人员伤亡。20分钟后,拖车公司也赶到现场,现场参与救援人员联合拖车公司,一同将车辆顺利拖上拖车。
据了解,该车辆驾驶人孟某,在驾驶车辆从县城返回家的途中,发现车辆前面冒出了白烟,警惕的他立即将车停靠在路边,并迅速拨打110求助。
根据初步调查,此次车辆自燃事故为车辆未及时检修,线路老化所引发。
和硕公安民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对车辆一定要进行定期保养检修,如果发现车辆线路出现故障或者老化,一定要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所有机动车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备紧急之需。